汕头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申办程序

一、发证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市市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

二、办证条件:

1、供水单位的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

2、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

符合上述办证条件,各项申报资料齐全、有效、合法者,由市卫生防疫站报市卫生局审核,签发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发证程序见附表。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经营单位应在许可证有效期终止前六个月提出换证申请。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