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设11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医政科(加挂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中医药管理科(与医政科合署)、卫生法制与监督科、疾病控制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人事科、监察室(与纪委、党委办公室合署)、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各科室职能: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调研,拟订卫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信访、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对外交流和办理出境、出国有关手续等工作。电话:8547900,8548501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审批全市大中型医疗设备的配置;研究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建议;管理和安排市级卫生事业经费;监督局直属单位基建年度计划的执行,指导基层卫生机构的改造建设;对局直属单位财务进行监督和内部审计;负责卫生统计分析。电话:8547991
(三)医政科(加挂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拟订全市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组织实施医护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负责管理医疗机构,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质量、服务质量和内部药事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对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中伤病员的救护;负责医疗事故的处理、医疗广告审查和干部保健工作;拟订卫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卫生科研攻关,负责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订高、中等医学教育规划和招生计划;负责中医药管理工作。 电话:547975
(四)中医药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中医药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国家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部署,拟订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机构,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审核中医医疗广告;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的科研、教育培训及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对外交流等工作。电话:547975
(五)卫生法制与监督科:负责组织协调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报批;指导全市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对卫生执法的监督。监督管理全市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和大型医疗设备应用质量等。电话:8545700
(六)疾病控制科:拟订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规划和防保组织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和蔓延。电话:8547974
(七)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组织、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计划生育技术的卫生标准,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电话:8544135
(八)人事科: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需求规划;协调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晋升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负责局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卫生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电话:8547977
(九)监察室(与纪委、党委办公室合署):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统战、政治思想教育和工、青、妇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电话:8547979,8560058 。
(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爱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制订地方爱卫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级政府的 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广泛发动群众,开展除"四害"、讲卫生,防治疾病活动;制定和实施全民健康教育计划,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根据国家、省的规定和标准,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计划规定的农村改水、改厕任务。电话:8548030
(十一)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研究提出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措施;拟定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协调农村合作医疗的关系;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电话:8547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