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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监部门及时查处不合格婴儿米粉

 

今年3月,我市卫生监督部门根据媒体信息迅速行动,及时查处了两种不合格婴儿米粉,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3月17日,媒体报道了汕头市天地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番茄宝宝婴幼儿片状营养米粉(批号20050401)”和汕头市智多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婴皇婴儿营养配方米粉(高蛋白婴儿米粉,批号20050224)”存在霉菌超标及维生素A含量低等问题,被卫生部公布为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市卫生局、卫监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请示了上级领导,并马上派出由市卫生局法监科和市卫监所有关监督人员组成的调查组,于3 月18日奔赴涉嫌生产不合格婴幼儿米粉的这两家公司进行调查。3月19日,省卫监所也派出检查组会同汕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上述两家企业开展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根据检查人员现场调查,在智多星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库存批号为20050224的“婴皇婴儿营养配方米粉(高蛋白婴儿米粉)”。该公司生产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共共600袋,于2005年3月2日检验结果发现该批产品细菌总数接近临界,怀疑霉菌超标,公司立即向经销商发出产品召回处理书面通知,共退回515袋,退回515袋产品已在5月份作为鱼饲料处理;2006年3月19日该公司再次发出召回通知,根据反馈信息,各地接到“产品召回通知”后,把市场该批不合格产品追回,今次未发现市场仍存在该批次产品。

检查人员在汕头市天地和食品有限公司成品存放区发现有盒装“番茄宝宝婴幼儿片状营养米粉”28件及罐装“番茄宝宝婴幼儿片状营养米粉”50件。因该公司未能提供广东省卫生厅发放的“特殊营养食品生产销售卫生许可证”及有效检验合格证明,卫生监督员对库存上述产品进行就地封存。该公司分装的 “番茄宝宝婴幼儿片状营养米粉”未能提供2005年4月1日分装出厂的该批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证明。

针对两家公司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员收集相关证据及封存部分产品,并进行采样,同时发出要求上述两家公司追回及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卫生监督意见书。3月31日,市卫生局对上述两家企业分别做出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天地和公司登报公告追回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和被市卫生行政部门封存的不合格产品在卫生监督员的监督下销毁;上述两家公司已按省卫生监督所和汕头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整改。

    据悉,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将对本市婴幼儿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对市售的婴幼儿食品开展抽检。